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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壬子巷大厦商城1-3层资产八年租赁权转让项目信息披露

发布时间:2019-08-13

资产租赁信息披露

出租标的基本情况

标的名称

温州壬子巷大厦商城1-3层资产八年租赁权

首年租金

出租底价

3450900

出租标的

其他相关情况

出租标的地址

温州壬子巷大厦

出租面积(

7394.34

出租用途

商业

出租年限

 8

免租期限

4个月

权证信息

出租标的使用情况

空置          

资产评估情况

评估机构

温州兄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

评估基准日

   2019621

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

其他披露事项

标的物内的一台中央空调不在本次招租范围

出租方基本情况

   

温州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

注册地(住 所)

温州市大南路游嬉大楼4楼

法定代表人

郑益树

社会统一信用代码/组织机构代码

913303007236391660

联系人情况

   

池仙景

联系电话

 88812202

   

 

交易方式

 

1、信息披露期满,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,该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,其成为受让方后10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,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。

2、 信息披露期满,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,可以选择以下一种竞价方式:

           拍卖

交易方式说明

采取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采取投标式公开拍卖方式,实行价高者得确定受让方。

交易保证金设定

保证金金额

100万元

交纳时间

 

报名截止前交纳,以到达保证金收款账户的时间为准。

交纳方式

银行转账

交纳账号

收款单位: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
账号:741000120190008644

开户行:温州银行城东支行

保证金处置方式

确定承租方后,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证金在3工作日内原路退回

交易合同签订后,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关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,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,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。

   

交易条件

租金及费用支付方式

首年租金减去装修宽限期免租金额后,在拍卖成交之日10日内一次性付清;之后实行半年一付,下期租金在上期租金有效时间到期前30天付清,先付后用。     

租金递增

第四年起,每年租金以上年度租金为基础逐年递增3%。从第六年开始,租金重新评估,按市场评估标准执行。    

履约保证金(租赁押金)设定

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%(取整数),在拍卖成交之日10日内和首年租金成交价一并付清。   

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

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、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。

其他

 

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

1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;

2、为自然人的,须提供本人银行存款证明不少于100万元,为企业法人的,近一年的经营状态须为盈利,并提供企业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;报名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(副本)及税务登记证(副本)(若已办理“五证合一”的,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);

3、意向受让方另须提供一名自然人做担保,为企业法人的,其自然人必须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股东之一,该担保人以个人财产(提供房产证明)作为承租人履约担保,对承租人应负之一切义务、责任及风险承担连带责任。

4、意向方及担保人均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。(两年内逾期超过5次或者单次逾期超过2个月的视为不具备受让资格)

其他披露事项

1、标的物规划功能为商业,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,进行合法经营。

2、不得将标的物用作存放易燃、易爆、危险化学品或者噪音、污染环境和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项目。

3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    

 

信息披露期

信息披露期

自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,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报名手续。

信息披露期满后,

如未征集到

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

 

 

 

信息发布终结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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